兒科專科醫生馮宜亮(圓圖)因不當處方類固醇給一名不足1歲嬰兒,7項專業失德成立,判停牌3個月。醫委會指,馮宜亮的失德算是嚴重,不考慮緩刑。馮宜亮指,為病人作了最好的決定。
馮宜亮是醫學會前副會長,辯方律師求情時讀出部分病人的感謝信,律師又提交118名病人簽名的支持信。辯方表示被告就未有寫清楚醫療紀錄、沒有與病人保持良好溝通及其錯誤治療致歉,又稱涉事男嬰沒有因此而受傷害,加上這是被告從醫34年首次犯錯而被投訴至醫委會,希望可判處最低刑罰。
案情指,馮宜亮被控於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1月初,當時為涉事男嬰診斷急性毛細支氣管炎,不當混合處方兩種類固醇。醫委會經調查後,認為病人臨床病徵患上支氣管炎,處方類固醇是不恰當,故裁定7項專業失德成立。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在聆訊裁決時指出,特別關注被告任意處方類固醇予10個月大的嬰兒,認為男嬰不是迷你版成年人,難以估計服務兩種類固醇會有何反應,今次沒有受傷害實屬幸運。
指馮仍無悔意
她說,被告只承認斷錯症,加上被告的醫療紀錄中,無提及急性毛細支氣管炎的病徵,直至求情時仍堅持做法正確,顯示被告沒有悔意。她又稱,是次重點在於被告錯誤運用類固醇,但被告僅稱以後會做清楚醫療及紀錄,並改善與病人溝通。她更稱,以在嬰兒上運用類固醇的案件來說,今次刑罰較重。
馮宜亮聽取判決後表示,自己做了對病人最好的決定,一切交由公眾判斷,目前要與律師研究,會否就醫委會的判刑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