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式明攝)
(鍾式明攝)
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2009年涉嫌秘撈取酬11.2萬元,他與助手叢培崑早前被廉署控以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原獲判無罪,律政司兩度上訴,上訴庭兩度將案發還再審,並下令原審法官改判有罪,原審法官潘兆童判陳志雲罰款8.4萬元、叢培崑亦被定罪罰款2.8萬元,2人不服判決,早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審法院今早頒下判詞,推翻定罪,改判無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