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釗攝)
警務處長鄧炳強下午出席中西區議會。民主派議員何致宏質疑鄧炳強,警方自反修例運動以來,拘捕約7,019人,當中檢控1,092人,但僅定罪38人,但還為何不斷稱呼示威者做「暴徒」,認為此舉違反《普通法》精神,問他會否辭職下台。
鄧炳強表示,「暴徒」的稱呼不在於法院定罪,那些打爛商舖玻璃的人,都可以叫做「暴徒」,不使用暴力的人才叫做示威者,又說自己並非問責官員,不能問責下台,強調自己「理直氣壯做得好,只有懼怕我正義的人想我辭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