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就丁屋政策司法覆核案件的裁決提出上訴,即日起會恢復處理裁決頒布前已準備簽批約的個案。
發展局指,原訟法庭裁定在丁屋政策下,以私人協約方式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興建丁屋,不屬於《基本法》第40條內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政府經考慮法律意見後,認為有理據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由於涉及司法程序,現階段不適宜就上訴理據細節作公開評論。
政府又稱,經考慮後即日起會處理在裁決頒布前、即在4月8日前已準備簽立批約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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