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blk3 madblk3
adblk3
adblk3
本地
出版:2025-Sep-04 23:10
更新:2025-Sep-04 23:10

所有車車頭不可放多於兩部手機 屏幕大細有限制

分享:
明年一月起所有車車頭不可放多於兩部手機。(資料圖片)

明年一月起所有車車頭不可放多於兩部手機。(資料圖片)

adblk4

為進一步提升道路安全,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擬提出多項修訂,涵蓋車輛安全帶安裝和司機使用流動電訊裝置的規管。修例明天(5日)刊憲,下周三(10日)提交立法會展開先訂立後審議程序,預計於2026年1月25日生效。

增加強制安裝及配用安全帶的車輛種類

首項修訂為強制安裝及配用安全帶的法定要求,將由現時適用於私家車、的士及部分小巴,將進一步擴展所有在2026年1月25日或以後新登記的下列車輛種類的指定座位須配備安全帶,包括(i)公共及私家巴士(包括學生服務車輛及專營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ii)私家小巴(包括學生服務車輛)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以及(iii)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乘客亦須配用。現有學生服務車輛則須於2028年底前完成加裝,否則不得提供接載服務。
 

adblk5

就違返就強制安裝安全帶和強制配用安全帶,最高可處罰5,000元及監禁3個月。當局亦建議可根據《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向違反配用安全帶要求的司機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向違反配用安全帶要求的特別用途車輛司機及巴士司機發出32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以及就貨車後排乘客座位或特別用途車輛乘客座位的15歲以下乘客違反配用安全帶的要求,而向貨車或特別用途車輛司機發出23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乘客不使用座位上安全帶或須為行為負責

考慮到私家小巴和巴士司機難以確保乘客於整個車程都遵守配用安全帶的規定,當局建議(參考現行公共小巴乘客配用安全帶的法例)規定所有私家小巴後排乘客及所有巴士乘客,均須為配用其座位上的安全帶的行為負責。

adblk6

 

乘客不佩載安全帶亦可能須負刑責。

乘客不佩載安全帶亦可能須負刑責。

屏幕對角長度不得超過19厘米

在街上不時發現部分的士儀錶版前放滿多部電話,政府針對修訂針對司機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訊裝置的行為,擬修訂《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新規例規定裝置數量不得超過兩部,屏幕對角長度不得超過19厘米(約7.5吋),並須放置於不阻礙視線的位置。違規者可被罰款675元,嚴重者可將案件交由法庭審理,司機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

ADVERTISEMENT

ad
dadblk7 madblk7

恭喜你!獲取1分 !

更多積分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