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爆發79天佔領行動的「佔中九子案」將於今日宣判,9名被告包括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與李永達,以及2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邵家臻,他們分別被控以「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共6項罪名,主審法官陳仲衡在西九龍法院宣讀裁決。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串謀犯公眾妨擾罪成。邵家臻、戴耀廷、陳健民、 陳淑莊、張秀賢及鍾耀華,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成。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等人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黃浩銘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李永達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成。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午2時半進行求情。
各項控罪最高刑罰分別是監禁7年。
根據《基本法》規定,議員因干犯刑事罪行而被判監1個月以上,若獲三分之二議員支持解除職務,將喪失議席,另外,若議員連續3個月不出席會議而無合理解釋,立法會主席亦可宣告喪失議員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