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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15-04-30 06:00:00

一人一票有實際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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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已指出,一人一票的選舉方式存在於幾乎所有的民主政制中,是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此外,對一般老百姓而言,民主制度可以讓他們參與實際體驗的,也只是一人一票的選舉罷了,至於參選權與提名權則只是小眾遊戲,老百姓大多沒有參與。所以,一人一票可謂是民主的主要組成部分。然而,香港的泛民竟把民主的必然性與主要的組成部分視作爛橙,真是匪夷所思。現在,他們竟然自我捆綁起來,不顧多數市民的傾向,堅決不許政府的政改方案(包含一人一票的選舉方式)通過,可對得起市民嗎?

再者,一人一票並非只是一種理念或徒具形式的東西,它有非常實際的功能,是社會了解持份者意願的主要模式。有了一人一票,社會才可以向持份者充權。人民有了這種權力,政治人物才會尊重人民,才願意傾聽人民的呼聲,才不得不在施政時,以人民的利益為依歸。真不明白,為何泛民連具有這麼多實際功能的一人一票也不許市民要?要了有壞嗎?

泛民的說法是,光有一人一票沒有意思,在現有的提名制度下,候選人已先經親北京的人篩選,局限了市民的選擇。硬要市民在梁振英A、梁振英B與梁振英C之間作選擇,等如沒有選擇。

其實,李柱銘與陳方安生早前曾遠赴英國,他們在向英國的議員說項時,亦作過類似的指控。英國的議員的回應很簡單,反問他們候選人產生了沒有?如果連甚麼人會參選也不知道,怎知道香港人沒有選擇?李柱銘與陳方安生一時語塞。

說實話,我也認為現時的提名委員會有篩選功能,北京要透過提名委員會篩走與北京對著幹的人。泛民認為北京要篩走的對象就是他們,所以堅決反對現時這種模式產生的提名委員會。

不過,香港人必須面對一國兩制的現實,在中共執政下,中央政府是一定不容許香港出現一個與中央對著幹的特區政府,除非香港人有能力推翻中共在中國的執政地位。如果這並不可能,那香港人只能接受這種局限。未來香港的特首候選人只能是中央接受的A、中央接受的B及中央接受的C,然後由香港人一人一票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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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無疑是一種局限,但只要候選人不只一個,一人一票的功能就有機會發揮。候選人為了當選,就不得不爭取市民的選票。為此,他們在制訂政綱時,就得盡量反映多數市民的意願。即使在他們執政後,如果他們想獲得連任,他們也得在施政時盡量照顧多數人的利益。而最重要的,是如果他們做得不好,市民有權在下次選舉時不投票給他。

這是民主社會想市民充權的主要模式。香港人有得「袋」,當然是「袋住先」,不要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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