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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2023-09-29 13:19:29

癌症離世患者可否捐贈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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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近年社會逐漸打破忌諱,更開放地討論生死,當中包括離世後器官捐贈的安排。事實上,不少末期癌症病人即使面對大病與痛楚,他們亦有意在死後捐贈器官,遺愛人間。筆者也曾接獲很多病人的查問,究竟癌症患者可否捐贈器官?

雖然大多數癌症患者都不適合捐贈器官、骨骼及皮膚,但捐贈眼角膜是例外。根據衛生署的資料,多數的癌症患者均可捐贈眼角膜,只有少數癌症患者不宜捐贈。不宜捐贈的癌症患者包括淋巴癌、血癌、骨髓癌或涉及眼睛惡性腫瘤的癌症患者。

一般而言,若捐贈者是80歲以下、本身眼角膜沒有受創或其他病變,即使患有近視、遠視,都可以成為遺體眼角膜的捐贈者。負責移植的醫療團隊會因應捐贈者的個別情況,評定是否符合一般遺體器官或組織捐贈者的條件、哪些器官適合捐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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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會需要眼角膜移植治療呢?患有眼角膜退化,如大泡性角膜病變、眼角膜受感染、創傷、角膜病變等人士,都有機會因病情惡化,需要接受移植。目前正在輪候眼角膜移植的病人也不少,根據醫院管理局最新數據,本港正在輪候眼角膜移植的患者人數有357人,他們平均需要輪候約21個月,才有機會接受移植,重見光明。因此,若患者早有捐贈的意願,可以及早登記器官捐贈,同時要通知家人有關決定。

另外,癌症患者亦可考慮離世後成為「無言老師」,捐贈遺體予本地大學,作醫學教學用途。捐贈器官或眼角膜與捐贈遺體多數沒有牴觸,可同時登記。雖然生命有限,但我們可以選擇以不同形式延續自己的大愛無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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