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討論至今的自願醫療保險計劃(自願醫保HPS)終於轉入直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最近表示,自願醫保法案可最快於2016年生效,寄望為政府減輕龐大的醫療壓力——本港公營醫療一向以「高補貼,低收費」的模式運作,開支主要由公帑支付,所以普羅大眾只須支付廉宜的價錢,就能接受公營醫療服務。
雖然政府為公營醫療投放很多資源,然而供過於求,公營醫療服務已背負極大壓力。筆者曾於公營醫療界打滾多年,對這個情況最為清楚。現時全港有13,000名註冊西醫,不過只有約5,000名公立醫生,要由他們服務全港八至九成的住院病人,箇中壓力可想而知。所以醫護人員流失率偏高是正常不過,無可避免亦會影響醫療服務質素。
本港大部分市民選擇公營醫療服務,然而公營醫院人才流失,加上社會人口老化,病人往往要輪候多時才可接受非緊急的專科治療。全關節置換術的輪候時間更誇張,最長為93個月,足足七年有多。如果部分須接受一次性手術的市民能轉介到私營市場,不僅可改善公私營市場失衡的局面,優化公立醫療服務,同時可讓市民毋須因輪候多時而錯過黃金治療機會。
自願醫保並非強制供款,所以須有誘因吸引市民參加。自願醫保年均保費估計約3600元。為鼓勵市民參與,只要為祖父母、父母和子女購買自願醫保,便可獲退稅作鼓勵。另外,自願醫保亦填補了坊間醫療保險的不足,現時全港有約三成巿民已購買私人醫療保險,然而部分保險只是現金計劃,而就算是真正的醫療保險,保額未必能夠完全支付治療費用,所以市民最後仍要回到公營醫院求診。自願醫保的好處是為市民帶來更多保障,可用保額支付大部分私營醫療服務收費。
假設市民本身已有購買私人醫療保險,再加上額外的附加保障(保險行內稱為SMM),市民接受治療時如用盡基本計劃的保額,便可用附加保障SMM來申請八成的賠償。如仍有餘額(兩成)要支付,可再以自願醫保的保費來填補。對較有能力但未必可負擔高昂醫療費用的中產人士來講,自願醫保對他們有莫大益處,既可縮短在公院輪候的時間,同時毋須付出太多的醫療費用。
私營保險公司提供的醫療保險,一般規定受保人入院才可享得賠償,不過自願醫保將打破這個局面,保障項目包括非住院的癌症治療,包括化療、電療及標靶藥治療等,以及毋須留院的日間手術項目如內視鏡檢查等,都能獲得部分賠償,病人毋須為領取賠償而被迫留院,有望減輕保費。不論是市民還是醫生,推行自願醫保都他們都是利多於弊,當然細節如推行及收費方法等仍須多作討論,才可制定出每一方都能成為贏家的醫療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