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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Aug-27 15:00
更新:2026-Aug-27 15:00

人寵共融須穩步推進 大型犬監管漏洞亟待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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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寵共融須穩步推進 大型犬監管漏洞亟待補齊 (資料圖片)

近半個月,本港接連發生多宗大型犬襲擊事故,出現小型犬被當街咬斃、市民受傷,甚至有從業人員不幸遇襲身亡的嚴重個案。連串事故,暴露現行養犬監管機制存在重大漏洞,亦引發社會對「人寵共融」政策的反思,到底目前社會整體是否能夠適應全面寵物友善的新環境?

 

人寵共融絕非無底線放任,而是建基於嚴謹法規、飼主自律與社會包容三者平衡的文明制度。目前社會在這些方面尚未完全成熟。飼主自律方面,部分大型犬、烈性犬飼主法律意識薄弱、公共安全觀念不足:大型犬外出未有繫牽繩、未有佩戴嘴套,飼主放任具先天攻擊性的犬隻隨意遊走,漠視公眾安全及其他小動物的生命,最終造成無可挽回的傷亡後果。相關失責行為,已超出社會大眾可接受的容忍底線。

 

歸根結底,本港犬隻襲擊事故頻發的原因,在於監管機制鬆散、違規成本過低、法律阻嚇力不足。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IV部條文規定,若已知的危險狗隻於公眾地方未有穩妥佩戴防咬嘴套,或未以1.5米以內的狗帶穩妥牽引,飼主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第4級罰款及三個月監禁。但反觀日常執法情況,相關條例的執法頻次、罰款數量、普及力度均存在明顯不足:執法警示效果有限、大部分飼主對法例要求一知半解,導致條例形同虛設。而香港地狹人稠、街道密集,是否適合無限制飼養危險犬隻,需要重新審視。

 

目前本港「人寵共融」政策推行時間尚短,市民安全防護意識、飼主守法守規習慣、社會公共配套與包容氛圍仍處於磨合階段。倘若只單方面放寬權利、開放公共空間,卻未落實嚴格監管、強化責任,只會加大公共安全風險,動搖人寵共融政策的社會基礎,打擊市民對政策的信心。

 

唯有法規先行、完善養犬監管體系、追究違規飼主責任,才能在保障合法飼養權益的同時守護大眾安全。香港才能真正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人寵共融環境,讓產業發展與民生安全並行不悖。

 

張柏源(Pak Cheung)

新民黨第七屆青年委員會主席、沙田區議員;中成藥批發企業負責人;熱愛地區工作,熱衷推廣中醫藥發展,期望更多港漂及青年加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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