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人建議我避免在專欄討論具爭議性的議題,但我認為,這些議題正正最值得我們認真探討。事先聲明,我並非主張任何特定的解決方案,只希望大家在發表意見或簽署請願之前,先仔細考慮箇中的理據與後果。最近一宗大型犬咬死兩隻小狗的事件引起廣泛討論,據報涉事犬隻過往曾攻擊其他寵物。當一隻狗殺死另一隻狗,社會應對其施以人道處置,還是給予牠重新領養的機會?這無疑是當今社會最牽動情緒、亦最具道德爭議的議題之一。一方面我們深愛動物,希望牠們獲得第二次機會;另一方面卻又必須正視潛在風險以保障公眾安全。當犬隻跨越這條界線,討論往往被簡化為人道處理或重新領養,但現實情況遠比二選一更加複雜。
教授風險分析時,我經常強調後果的重要性。即使風險極低,只要後果足夠嚴重,這份風險便未必被社會接受。首先必須釐清的是:所有曾攻擊乃至咬死同類的犬隻,是否必然對人類構成威脅?事實上,犬隻對同類與對人類的攻擊性未必相同,其成因可能涉及獵食本能、恐懼防衛、領域意識或社會化不足。然而,一隻足以造成致命咬傷的犬隻,客觀上同樣具備對人類(尤其是兒童)造成嚴重傷害的能力。
有人認為重新領養是一種仁慈,但很多時只是將風險轉移給下一個家庭。支持者認為問題源於虐待經歷、訓練不足或原主人失職,但這些因素未必能消除已固化的行為模式。即使透過佩戴口罩、繫緊牽引繩及嚴密監管來降低風險,意外仍有可能發生。我曾親身處理過犬隻掙脫牽引繩、溜出閘門後咬傷其他動物的個案。這些管理措施究竟是解決方法,還是一份脆弱的協議,全靠人類毫無疏失的警惕?事實上,一道未鎖好的閘門、孩子一時衝動奔跑、訪客無視警告——任何一個小疏忽,都可能釀成悲劇。
這亦引出問題的核心:責任歸屬。若一隻已知有致命暴力紀錄的犬隻,在重新安置後致人或嬰兒於死,究竟誰該承擔責任?法律上或許由新主人承擔,但道德責任顯然不止於此。原主人、安排領養的機構,乃至整個社會都可能負有部分責任。簽署免責聲明無法保護受害者,保護的往往只是相關機構。重新安置犬隻的真正代價,不是法律費用,而是那些難以撫平的創傷。
因此,最基本的做法應是由合資格獸醫行為學專家逐一評估個案。在情況明確的個案中,行為性安樂死並非失敗,而是一項最後且負責任的決定。這或許是主人、收容所或相關主管部門最艱難的選擇,卻能避免無法挽回的悲劇。真正愛護動物的社會,除了珍惜生命外,也必須有勇氣承認:當維持一條生命足以危及整個社群時,放手,有時同樣是一種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