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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2016-03-11 06:00:00

100毛這一刻未算染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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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日曦(左二)參與的100毛,其股東之一是萬華媒體。(資料圖片)

林日曦(左二)參與的100毛,其股東之一是萬華媒體。(資料圖片)

公司賣殼在這幾年可以說是稀鬆平常之事,不過,有一類業務的買賣殼是與別不同,那就是傳媒行業。因為傳媒可以控制輿論,可以控制大眾知情權,有商業價值以外的戰略性價值。如果商人有心買傳媒,那一定要得到某些權力的首肯和協調,這幾近常識了。

好像電視廣播(511,TVB)是牌面賣了給陳國強,但陳國強背後卻有一位策略性投資者,那就是中國傳媒大亨黎瑞剛。這位大亨最近也參與了美克(953)的資本操作,看似有意把邵氏的招牌重新打造,又是另一回事了。有時候,從錢的流動和金融市場運作去看政治的權力分布,是幾有趣的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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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資料,萬華媒體(426)擬賣盤予國企青島西海岸發展旗下的青島西海岸控股,這惹來了賣殼疑雲。以事論事,截稿前這一單刁其實尚未落實,因為現階段萬華只是出於上市公司考慮,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收購守則規則3.7作出披露。一單正常的刁,要出埋聯合公告同強制性面收購要約的綜合文件,單刁才算強調性責任進行落去。換言之,那位新主仍有走數的機會,雖然我覺得機會唔大,但還是有的。因此,「這一刻」尚未算染紅,而「這一刻」是一個哲學性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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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賣殼刁一旦落實,新主可未必想要100毛、黑紙這些礙眼之業務,說不定有機會賣走,當清洗殼肉般處理。而且,要控制一間傳媒,單靠持股未必足夠,要連它的賺錢財路都控制才算有效。100毛有自己的獨立營運方針,財路不算被控,還是捱得住。

100毛無上市,反而是自身最大的護身符。只有還是私人有限公司狀態,那10%的被動持股的確如林日曦所言,除非他的拍檔變節,否則是無大問題。

然而一上市,10%可以搞到大股東好麻煩。例如,按正常的article of association,股東可以提名董事,要求換董事局,又可以種人頭點票,這已經夠你煩了,更是打擊士氣,有礙公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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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上市公司的敵意收購,10%看似少,其實好有威力。站在維穩的立場,唔使買起你,搞到你運作唔到已經算成功。結論係:無上市,係好事。

作者為九十後財經傳媒人、粗讀經濟學的偽文青 https://www.facebook.com/muddydirty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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