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富人稅理據站不住腳 盲目「能者多付」恐適得其反 (資料圖片)
美國加州將於今年11月3日進行期中選舉公投,表決是否通過俗稱「富人稅」的「第40號提案」(Proposition 40),擬向淨資產超過10億美元的居民一次性徵收5%財富稅。當局預計此舉可帶來高達數百億至上千億美元收入,用作填補醫療與教育缺口。然而,這項標榜「能者多付」的措施未見其利,先見其害,不僅掀起矽谷與高淨值人群的「逃亡潮」,更讓政府面臨稅收「因加得減」的困境。
開徵富人稅的第一個荒謬之處,在於其政治道德理據完全站不住腳。美國政治理論家邁克爾·瓦爾澤(Michael Laban Walzer)曾提出一個活靈活現的比喻:一名NBA球星熱愛籃球,每天苦練純粹出於興趣,亦未曾額外佔用公共資源,球迷甘情願花錢買票入場看他比賽。
球星憑個人天賦與汗水賺取收入,憑甚麼要他比一般人付出多倍的稅金?富豪在累積資產的過程中,他們的財富並非憑空而來。公司營運時已繳公司稅,個人收入已繳所得稅,出售資產時已繳資本增值稅,物業更要繳地方稅。整個累積過程,稅款早已交足。如今只因「身家超過10億」,便要再被抽走5%,這不是公平,而是重複徵收、理據也站不住腳。
這種背離「用者自付」原則、附帶「仇富」色彩的政策,直接導致富豪「用腳投票」。加州第40號提案以2026年1月1日為居住地認定基準,結果政策未動,富豪先走。Google聯合創始人佩奇(Larry Page)、布林(Sergey Brin)及創業家蒂爾(Peter Thiel)等早已陸續搬離;連荷里活身家最高的巨星級導演史匹堡(Steven Spielberg),亦於今年初正式將戶籍遷往紐約,雖然其發言人聲稱是為了照顧孫兒,但時間點如此巧合,背後與富人稅的微妙關係不言而喻。即使如Meta行政總裁朱克伯格般因趕不及期限而被迫留低繳稅,也難保未來不會撤離。)朱克伯格身價逾 2,200 億美元,可能面臨約 110 億美元稅單。Meta 董事會為此特別增發無表決權新股,讓他能按季出售股票來繳稅。
富豪深知「避得過初一,難保避得過十五」,一旦開了財富稅的先例,惡法隨時接踵而來,離開只是遲早問題。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的經濟學家Benjamin Jaros和Joshua Rauh警告,富豪遷出導致長遠所得稅流失,其經濟損失高達近390億美元,遠超一次性富人稅的短期收益。
視線轉回香港,近年公共財政面臨赤字壓力,當局亦頻頻推出一些成效不高卻副作用極大的稅務政策。例如大幅增加煙草稅,本意旨在控煙與增收,結果卻令私煙交易更加猖獗;先前調高股票印花稅,本想增加財政收入,反而打擊港股流動性,促使資金與股民轉向美股等海外市場。這些舉措非但未能根治赤字,反而釀成稅收「因加得減」的尷尬局面的典型例子。
加州與香港的經驗均說明,政府若企圖單靠向特定族群加稅或開徵懲罰性稅項來解決財政危機,無異於飲鴆止渴。當政府可以輕易透過掠奪富人或加壓於市民來獲取資源,官僚體系便會徹底失去節約開支的動力。
要徹底解決財政赤字,政府必須秉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真正從節省開支著手,大幅削減臃腫的政府規模與不必要的公共支出,而不是推出破壞稅制基礎、損害經濟活力與社會和諧的無效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