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影片截圖)
一名29歲水族店前東主早前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裁判官判他監禁6星期,緩刑12個月。
裁判官指,被告的報告尚算正面,感化官報告指今次可能是單一事件,被告不需接受感化,而他開設的水族館案發後已結業,今年3月更宣布破產,考慮到他沒有案底、屬於初犯,重犯機會低,因此判處緩刑。
案情指在今年初,被告將銀龍魚放置注入液體的充氣袋中,再大力擲在地上4次,向顧客證明充氣袋有避震能力,有網友在社交網站看到影片後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