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於他報寫咗有關美帝「借港入中」,即係美國政府及國會借香港介入中國事務,引來朋友追問。坦白講,一個主題響幾份報章拆開寫,真係唔好,形同呃稿費。但今次真係要破例,因為只要將港澳辦上周嘅講法一齊分析,呢樣嘢並唔係吹水,只不過係咪北方人士誇張咗呢?呢一點好有可能。
第一,自1841年,大清國畀英帝打開門戶之後,列強(如英美俄法德等)不斷干預中國事務。呢種干預已經有百幾年。中國發展同列強干預之強弱程度息息相關。如果有一日列強唔干預,一係中國成為世界唯一強國,只有佢去干預別人,人家無法干預你;一係中國畀列強拆散,亡咗國。如果唔係,列強總喺附近,好難避免。所以話香港有外部勢力干預,基本上同講「阿爸係男人」之論述冇分別。
第二,美帝如何干預北京呢?手段梗係層出不窮啦。明刀明槍嘅,早已有之,就係法律戰,即係《美國-香港政策法》vs《基本法》。呢一種以法制法嘅方法,響當年中美建交之後,美國即時用《台灣關係法》來拉住台灣牽制北京之手法一樣,就係用美帝之國內法來干預中國事務。
或曰:點解美帝可以用自己法律來制約其他國家呢?查實一個國家之立法,一般只會針對國內情況,或因應國際法之需要,而將國際法之權利義務進行國內立法,而唔應該用一套國內法去套住別國之行為。但係,現實上,一個國家強大嘅話,佢想點立法,你都無佢符。理論上,香港都可以制訂一條法律,例如禁止外部勢力干預法,唔准美國國務卿撰寫有關香港人權之報告,約束美帝行為,你估美國政府會唔會睬你呢?
對於《美國-香港政策法》之詳情,國際關係專家沈旭暉大師已經響《本土論述2009》(順便賣下廣告)已有詳述。但美帝用國內法來套住台灣,同樣用國內法來套住香港,背後之邏輯好簡單,就係為干預兩地事務,提供一套國內之法律基礎,製造一個政府行政與立法都一致遵守之法律準則,響有需要出手之時,唔會無法可依。
因此,兩周前嘅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之報告,建議國務卿恢復提交香港報告,又要求報告裡面要寫北京如何干預香港內部政治事務,以至建議國務卿訪問中國時可順道來港,就引起北方人士注意。呢類報告,唔通寫香港人權紀錄優秀,詩姐言論無得彈,北京恪守一國兩制咩?國務卿訪港,唔通會讚香港係全球最民主嘅地方咩?
所以,梁特首居然聰明到邀請奧巴馬訪港,人地來讚你定彈你?梁生究竟有冇充分掌握國內外複雜之形勢呢?(二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