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李家鼎迫於無奈要把家醜外揚的時候,不少網民發現自己錯怪楊思琦多年,要道歉。一段塵封多年的娛樂新聞又被揭起。
話說,2001年楊思琦以無敵姿態橫掃選美台。翌年,已被安排拍攝重頭劇集《血薦軒轅》,因此認識同劇拍檔李泳豪。往後,楊思琦被力捧成為當家花旦之一,相反,李泳豪的事業一直載浮載沉。不過,在女尊男卑的壓力之下,二人的情侶關係依然維持了9年時間。直到2011年,楊思琦單方面宣布已跟李泳豪分手,幾個月後,公布已誕下一女,生父身份成謎,立即成為全城熱話。
楊思琦說,跟李泳豪分手,大概是因為男方一直把婚事拖延,而李家的情況又異常複雜:李泳豪的哥哥李泳漢不事生產,並且愛以暴力解決問題,讓男朋友受到極大壓力。終於,忍無可忍,只好離開。作為父親,李家鼎為兩個兒子出頭,直接反擊大兒子沒有工作,跟其他人沒有關係,而兩兄弟的不和爭執,更只不過是嬉戲一樣的小事。自此之後,楊思琦除了被標籤成未婚媽媽,更被標籤成紅杏出牆的賤女人,形象插水,在電視台被投閒置散之後,也心灰意冷淡出香港娛樂圈,轉以大陸作為發展基地。
假設,楊思琦是你的老死,或是你自己,大概你也會建議長痛不如短痛。即使,你的老死,或是你自己,只不過是個平凡小市民,不是香港小姐冠軍,不是前途無限的電視台明星。你甚至可能認為忍氣吞聲了9年才大爆發,根本是真愛了。問題是,楊思琦並非你的老死,或是你自己,嚴格上,她只不過是個陌生人,針沒有拮到肉,你的看法就大有條件作出一百八十度轉變。
首先,李家鼎說對於楊思琦單方面宣布分手,一家人事前毫不知情,是否屬實?退後一萬步,就算屬實,是否代表楊思琦事前完全沒有向李泳豪提出過?一定是跟李泳豪還在名正言順的時候另結新歡即所謂的偷食?我很坦白,完全不清楚內情,但絕大部分花生友也只會簡簡單單相信表面上的證據:楊思琦在2011年6月提出分手喎,2012年3月已經做了媽媽喎,懷胎都要十月,還不是水性楊花?他們不會理解到,宣布的時間,跟事情發生的時間,可以有相差。你在今天,可能還發帖說去年暑假遊船河有幾好玩,件泳衣,一定是昨日才穿上?
無奈,楊思琦一直沉默,沒有太多回應,大家就可以安心做法官,判定對方是心虛是默認肯定有罪。只是,想深一層,楊思琦又可以有甚麼不一樣的回應?把男朋友的家事說得再繪形繪聲多一點,希望讓全世界明白分手的真相?先不說類似行徑會否對當年的李泳豪帶來更大傷害,更實際的考慮,是對於站在道德高地的花生友來說,有甚麼用途?他們只會認為女朋友對男朋友更加需要不離不棄,要理解男朋友希望事業有成才成家立室的成熟想法,要包容男朋友孝順父母尊師重道的傳統中國人美德,甚至要尊重埋李家鼎……簡單一句,就係要忍。點解呀?因為別人的痛苦,跟我無關。隔了十幾年,道歉?曾經帶來的傷害已經無法挽回一分半分了,這些道歉,也真夠廉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