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行一種說法,認為近期樓市興旺是因為多了內地人來港買樓;而內地人之所以選擇在港置業,主要是因為香港樓容易套現,套現後就可以兌換其他國際流通的貨幣,匯去任何別的地方都行。所以,香港樓再貴也有大陸人買,目的是走資,而不在乎樓宇的租金回報與升值潛力。
其實,這種說法並不成立。大陸人拿着人民幣是不能在香港買樓的。不要說人民幣不可以買,就算是港幣現金,也沒有發展商、中介或律師,敢隨便收。因為有可能會觸犯《打擊洗錢條例》。內地人用來買樓的錢,自身必須是已成功進入香港銀行系統的錢,有可追溯的合法來源。否則賣方是不會輕率接受的。
早年,有大陸客碌銀聯卡買樓,但近年已被叫停。因為銀聯卡裏的錢仍屬在岸人民幣,只可以在外遊時用來消費,不能用來投資。可以用來付律師費或經紀佣,但不可用作付樓價。而且每年最多可動用等值5萬美元的人民幣。
中介或律師樓若果不遵守這些要求的話,銀行可能會不再提供服務。所以有關行業大都不敢以身試法,以免連累整間公司。
由此可見,內地人在香港用來買樓的錢,本身已屬於離了岸的資金,已可以隨意兌換其他貨幣,匯往世上其他地方。這些錢,既可以消費,又可以投資;沒有必要先買樓,然後再套現。如是只會浪費交易費用,實在多此一舉。
不開放資本帳,是中國政府一向的政策。這對中國這類製造業強勁,但金融業尚未充分發展的國家,仍屬必須。不過,隨着中國國力的提升及體制的完善,這類限制應該愈來愈寬鬆。
現時,中國政府容許國民離境旅遊時,每年可有等值5萬美元的消費配額。金額其實已不算小,相等39萬港元,普通香港人工作一年也未必有這個收入,更何況是拿來消費,可謂相當寬鬆。
中國政府近期收緊了證券公司接納內地人開戶口炒股的要求,其實不是甚麼新政策,而是一貫如是。買賣證券有投資成分,屬資本帳範疇,原本就是不允許在岸的資金參與的。如果買股票的錢是在境外賺來或循合法途徑離岸的,內地人一樣可以用這些錢在香港買股票。今次針對的,主要是內地人的不法戶口。
香港證監要求證券公司為所有客戶開戶口時,都得盡職審查,以確認客戶是否適宜參與股票投資。不管開戶者是香港人還是內地人都得這樣做。今次新增的要求,只是要求內地客簽署一份資金有合法來源的聲明書;客戶自行聲明即可,並沒有特別為難香港的證券公司。證券公司不能做的,是在網上為客戶開戶口,及協助客戶透過不正當的途徑,把在岸人民幣轉化成離岸資金。
這些其實都是一貫的要求,相信對港股的交投量與新股上市被接納的程度,都不會有太大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