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立法會復會,民主派議員第一時間提出以「權力及特權法」成立調查委員會,追究鉛水事件責任誰屬。建制派為政府護短,否決議案,已是意料中事。選民到11月22日區議會選舉投票時,應記著信誓旦旦「關注民生」的建制政黨如何言行不一。
較令人意外的是,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圖)在回應議案時,爆出一句「官到無求膽自大」,指民主派議員將事件「政治化」,有人提出要全邨驗水等不合理要求;又指有兩名官員被迫飲下鉛水,她已在政府內部發出指示,日後任何官員不能接受飲鉛水的「屈辱」,這是維護特區政府的「尊嚴」。
首先要搞清楚,提出「全邨驗水」的包括民建聯的蔣麗芸;更值得探討的是,要求官員與居民一樣,飲一杯他們日常生活飲用多年的邨水,究竟是甚麼屈辱?如果政府相信自己的宣傳,飲下小量鉛水根本對健康沒有影響,那麼請願者要求官員飲鉛水,就等於當年禽流感時衛生署長陳馮富珍說自己天天吃雞,希望居民信任政府,與市民同坐一條船,關心市民生活。
4年前,時任發展局長的林鄭月娥處理新界村屋僭建問題,新界原居民曾在示威集會中布置了一個靈堂,對一個林太造型的紙紮公仔拳打腳踢,接著將公仔跟一個寫上「林門鄭氏」的紙棺材一起燒掉。當時尚未「官到無求」的林鄭月娥並沒有走出來表示政府不能接受屈辱。那麼,凡事上綱上線、黨同伐異、欺善怕惡的是政府還是民主派議員?
廣東俗語說得好:「面係人哋俾,架係自己丟」,對政府來說,真正的屈辱不是官員面對市民時不能擺出官威,而是施政不得民心,又或政令不行。例如小三、小六和中三學生要接受的「全港性系統評估」(TSA),令他們要做大量不必要的習作,苦不堪言,家長怨聲載道。一個「爭取『取消小三TSA』」的facebook專頁在約3天內已有接近3萬人like。制訂出這種跟原意背道而馳的政策,政府官員理應感到屈辱,好好檢討。
再說,當年稱譽「好打得」的林鄭月娥,擺出強硬姿態要清拆村屋僭建物,幾年下來,政府再不敢提,「好打得」稱號再不見,那才是真正影響政府尊嚴的屈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