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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21:56:30

優化兒童遊樂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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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列明,「兒童有權享有休息和閒暇,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中央政府亦大力支持兒童發展,於2021年發出《關於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當中明文要求「開展兒童友好社區建設……鼓勵社區打造兒童『遊戲角落』」。特區政府早於2019年《施政報告》提出「在未來五年改造全港超過170個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的公共遊樂空間。」(第35段)

五年過去,成效如何?
特區政府資料顯示,康文署在全港18區有超過680個場地設有戶外兒童遊樂場,當中有逾170個兒童遊樂場獲納入公共遊樂空間改造計劃,其中11個已竣工(2025年6月22日)。以我服務的南區為例,獲納入計劃的有鴨脷洲公園、香港仔海濱公園、石排灣道遊樂場、鴨脷洲大橋(北端)兒童遊樂場、康富遊樂場和赤柱海灘道兒童遊樂場,當中鴨脷洲公園正以「與海豚航行」為主題進行優化工程;其他遊樂場未有一個已完工。 

根據康文署的數據,南區現有26個戶外兒童遊樂場,房委會轄下南區公共屋邨則設有78個兒童遊樂設施。看上去數字可觀,但市民的實際體驗卻因場地分佈不均和設施新舊而大大不同。尤其在一些建成較早的屋邨社區,遊樂場設施普遍陳舊、設計單一、「唔好玩」。這些場地大多缺乏能促進親子互動的設計,也鮮少融入啟發思維的益智元素,導致兒童的遊玩體驗重複,漸漸失去興趣,許多遊樂場日漸冷清。

遊戲本應是兒童成長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發展身體、社交和認知能力的途徑。例如正計劃改造的南區鴨脷洲公園將以「與海豚航行」為主題,以打造兼具教育意義、生態保育理念,並適合不同年齡層共同使用的場所。這個嘗試為南區整體的兒童遊樂環境優化,提供了有益的參考方向。以點帶面,就各區兒童遊樂設施可考慮融入主題元素,將多元主題元素融入遊樂場設計,增進兒童的多方面認知,培養兒童自主學習能力,踐行寓教於樂的原則;也可增設益智遊樂設施,如立體拼圖等,以啟發兒童空間概念及手眼協調能力。此外,也可加強親子同樂元素,例如增設可調節高度鞦韆,促進跨代互動,滿足不同年齡使用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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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兒童遊樂空間,意義在於更全面地回應兒童的需求,讓他們在遊戲中成長、學習和社交,這也是實踐《兒童權利公約》所重視的「遊戲權」和「發展權」。當我們為孩子打造的不只是遊樂場,而是孕育創造力與社會連結的沃土,社區才能真正成為宜居、宜學、宜遊的典範。作為區議員,我將持續推動這項議程,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安全、有趣且富有啟發性的環境中,健康成長,展翅飛翔。

黃雨程(Nicole Wong)
南區區議員、新民黨青年委員會執行副主席。正宗90後,熱心從事地區服務,追求一步一腳印,踏出屬於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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