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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04:30:12
日報

構建「政府+N」模式 提升香港調節效能與基層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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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政府+N」模式 提升香港調節效能與基層治理

上星期,筆者隨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前往新疆,展開一場為期八天,內容豐富的視察行程。此行深入基層,考察當地社會治理與法治建設的最新實踐,收穫頗豐。其中喀什法院的「政府+N」多元調解機制,無疑為香港就進一步完善調解機制及基層治理提供了極具價值的參考示範。筆者認為,特區政府亦可採取更積極主動政策推進本地調解文化的普及與深化。

行程中,筆者於8月7日考察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浩罕人民法庭,在深入了解當地基層法院建設及糾紛調解工作後,筆者獲悉浩罕人民法庭充分結合多民族地區特色,透過整合政府部門、商會、機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等不同力量,建立多種訴調對接模式,包括「代表委員+法官調解」、「法官+政府綜治中心聯動調解」及「法院+銀行訴調對接聯合會」等機制,成功將調解成功率提升至95%,有效促進基層治理。  

筆者特別關注「法院+銀行」協作模式,並啟發到香港政府可採「政府+N」多元調解機制模式。例如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牽頭,聯動香港按揭保險公司、銀行及商會、行業組織等,優化「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百分百特別擔保項目的糾紛調解機制,提升化解貸款爭議的效率。  

事實上,香港近年來正積極推動調解文化的發展,包括《香港特區政府調解規則》的實施及政府合約加入調解條款。筆者建議特區政府進一步鼓勵社會各方參與,例如金融機構、行業商會、專業團體、同鄉會、地區團體及關愛隊等社區服務力量,通過匯聚社會多元主體的積極性與專業性,鞏固「調解為先」(Mediation First)的社會共識與的氛圍,構建多層次、覆蓋廣的調解服務網絡。這不僅能有效能促使香港社會更趨和諧穩定,亦能提升本港營商環境,更能配合「香港國際調解院」的發展戰略形成有力呼應,全方位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競爭力與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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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 JP,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執委,香港立法會議員,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港區婦聯代表聯誼會永遠會長。隔周二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