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報章報道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稱,港府正面對「三座大山」,其中一座大山是「港鐵一再加票價」,我昨日與黨友容海恩,約見港鐵主席馬時亨,討論港鐵票價檢討。我認為,既然加價是硬繃繃,為何「分享利潤機制」的金額不可實際對沖升幅,甚至下調,直接減每程車資。
政府推出港鐵票價調整機制,又稱「可加可減機制」,原意是令港鐵票價遠離政治,按冷冰冰的計算方法票價升或降,而毋須每年經行政會議審批,但由2007年實行至今已9年,卻是一直只加不減,被譏為「只加不減機制」,而且今天民生政治化已不可逆轉。我相信,港鐵董事局同意政府建議提早一年檢討,也是回應政治壓力。
既然票價調整機制是遊戲規則,大家必須尊重,我亦認為,「零機制」就等於放任處理票價,是絕不可取。我建議,維持可加可減機制,同時保留分享利潤機制對沖加價。我舉例,今年港鐵加價2.65%,車費收入大約增加4億元,港鐵根據分享利潤機制回饋1.75億元,連同「服務表現安排」1,100萬元,總共需回饋乘客1.86億元。
港鐵一直採用「第二程九折」及各種迂迴的回饋,都是有條件的。我認為,將1.86億元全數用於對沖票價加幅,佔172億元票務收入的1.1%,換言之,新一年票價升幅由原本2.65%,經對沖後紓緩至1.55%,加價也非加到盡。港鐵的利潤金額不變,但所有乘客的票價壓力卻可減輕。
現行可加可減機制下,只有出現通縮才會計算出減價,這非市民想見的情況。然而,在我建議的對沖機制下,只要港鐵某幾年「賺大錢」,對沖票價調整的百分比,而遇上低通脹的一年,就可出現按機制、經對沖下減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