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調查需傳召權 徹底追責糾正失誤
大埔宏福苑大火慘劇,奪去逾百寶貴性命,摧毀數以千計家庭,是香港超過半世紀以來最慘痛的悲劇。面對這場顯然涉及人為疏忽與制度缺失的災難,社會亟待一個能徹底查明真相、追究責任的機制。特首昨日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方向正確,但更理想的做法是依據《調查委員會條例》(香港法例第86章)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賦予法定的傳召權力,同時應廣泛運用科技蒐證,結合本地經驗與國際視野,方能不負逝者,捍衛公義,真正堵塞漏洞,防止悲劇重演。
這場災難的成因錯綜複雜,真相撲朔迷離,甚至連政府高層在初步掌握資訊時也出現誤判。官員在災後數日內,對涉事棚網是否具有阻燃效果的說法前後不一,正正反映了還原事實的困難。執法人員最初僅能在大廈低層取樣,並得出合規的說法;直至日前,當調查人員冒險從不同樓層,包括較難觸及的位置抽取樣本後,才發現大部分樣本實際上未達標。這種「魚目混珠」的手法的出現,足見真相難以查找。若沒有一個有權強制證人作供、提交文件的調查委員會,在部分人士可能不合作的情況下,要穿透層層迷霧,釐清火災起因與迅速蔓延的關鍵責任,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對於慘劇的根源,社會必須有清醒而深刻的認識。政務司長陳國基日前將不法行為動機形容為「蠅頭小利」,此說法恐未盡準確,亦可能低估了問題的嚴重性。據廉政公署調查,涉事承建商通過使用不合格棚網,僅節省了約十萬港元。然而,若將視野擴至整個宏福苑涉款高達3.3億元的龐大維修工程,其中可鑽營的環節遠不止於棚網。從工程顧問、招標程序、建築物料到安全監管,處處都存在利益空間。競委會近月鎖定的圍標集團,涉及工程合約總值便超過6億元,可見這早已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各區屋苑小業主申訴多年,部門執法緩慢拖延。將如此巨大的不法利潤與監管失靈所致的慘重後果,輕描淡寫為「蠅頭小利」,恐怕無助於社會認清這場人禍背後的系統性病灶。
因此,即將成立的委員會,可考慮由一名在普通法地區擁有調查大型災難經驗的海外法官擔任主席。這不僅能引入客觀中立的國際視角,更能借鑑其他司法管轄區處理類似悲劇的成熟經驗。同時,委員會必須加入深諳香港公共行政運作、具備崇高社會公信力的本地人士,如此組合,既能確保調查的專業與權威,又能緊貼本地制度與社情民情的脈絡,真正做到徹查根源。
調查的方向必須全面,不能只聚焦於前線承建商。宏福苑作為居者有其屋計劃下的屋苑,房屋委員會長期以來在法團成立後便「袖手旁觀」,將監管責任完全下放。普通業主在專業知識與資訊上更是處於絕對弱勢,許多業主雖對工程質量存疑,但投訴無門,或只能得到政府部門相互矛盾的官僚回覆。這次災難不僅暴露了大廈管理問題,更尖銳地指向房委會在其出售的居屋長遠安全維護上,角色是否缺位、監管責任如何落實等根本性問題。調查必須對此進行深入檢視。
在調查方法上,委員會應充分運用科技力量。目前,網絡上已流傳不少事發時住戶的居家保安錄像片段,而生還者的證言更是彌足珍貴的第一手資料。委員會可設立一個安全、保密的數碼平台,系統性地收集這些散落於民間的影像與證詞。這不僅能更立體地重構災難發生時的動態過程,為調查提供關鍵證據,也能讓公眾與專業團體在保障私隱的前提下,提供有價值的線索與分析。災難涉及的人數眾多,透過科技廣泛蒐證,是對傳統調查手段的必要補充,能最大限度地逼近真相。
這場令全城悲慟的大火,是一記沉重的警鐘。它燒出的不僅是違規的棚網,更是香港樓宇維修監管體系的千瘡百孔,是圍標集團的肆無忌憚,是普通業主的無助,以及官僚主義惰性。成立一個沒有法定傳召權的委員會,難以穿透這些盤根錯節的利益與障礙。唯有賦予調查者充分的權力,配以最合適的人選與最現代的工具,才能真正從血淚中汲取教訓,完善制度,確保香港這個國際大都會的安全防線牢不可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