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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公布高鐵工程延誤的背景及原委專責委員會報告,基本上將所有責任全數落在港鐵兩名前高層韋達誠與周大滄,但兩人帶走約滿酬金全身而退,港人的血汗錢隨風而去。港鐵整個管理層閉起眼睛全聽兩人的「鬼話連篇」,政府雖未見有意圖隱瞞工程延誤,但在服務經營權下,路政署身為「監核監督者」(check the checker),盲目信任港鐵,簡直「中了情花毒」,變成“trust the checker”,更悲哀是情花毒未見「絕情丹」解毒,沙中線肯定會是另一個炸彈,隨時超支過百億,再受情花毒煎熬。
高鐵工程延誤的最大原因是在於西九龍總站地質情況複雜而影響建造工程。在2010年,財委會通過高鐵撥款及在《第二份委託協議》簽署之前,前城市高爾夫球會的位置及在佐敦道均未進行全面的工地勘測,港鐵工程總監黃唯銘表示當時要等到球會租約完結才能接收工地進行全面勘測。但據我所知,短期租約的期限一般最長7年,之後只能每3個月續約一次。球會的租約在1999年簽訂,最長7年,就是到2006年政府就只能每3個月、3個月續約一次。
港鐵「有力無心」,沒有積極安排盡早進行勘測,等到通過財委會撥款後,才發現挖掘岩石所需的時間比預期中長,那時已經「肉隨砧板上」。
此外,港鐵在2013年11月提交給鐵路事宜小組的文件中並沒有顯示西九龍總站挖掘工程的全部事實,到2014年5月才開誠布公,一開始明顯有誤導之嫌。政府在高鐵事件明顯有不足之處,錯在太傻、太天真。至於是否如泛民議員少數報告所說,與港鐵聯手刻意隱瞞事實,我不單未找到證據,而且按常理推算,政府委託港鐵進行工程,並非政府興建,有何隱瞞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