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代表公司出席一個講座,有嘉賓問我:「公司已有醫保,自己又買咗人壽,仲要買份意外保險?」我當時的回答是:三樣都要。
先講醫療保險。它的功能是實報實銷住院及手術開支,你因意外骨折入院、做手術,醫保會幫你埋單。但出院之後呢?因傷停工的收入損失,醫保是不會賠的。躺在家中無法上班,屋租、水電煤、孩子學費,這些持續的開支,醫保完全幫不上忙。
再講人壽保險。人壽是「身故」才賠償,用意是留愛給家人。但你有沒有想過,若因意外導致永久傷殘,人沒有死,人壽不會觸發賠償,家庭收入卻即時中斷。經濟支柱失去工作能力,家人既要揹起經濟重擔,又要照顧行動不便的傷者,可謂進退兩難。
而個人意外保的保障範圍非常廣泛,涵蓋因意外導致的死亡、傷殘、斷肢與及因意外造成的醫療和康復治療等費用。意外保險的核心,正是填補「傷而不死」的保障真空。它不只包括意外死亡賠償,更關鍵的是「意外傷殘賠償」,按創傷程度獲得一筆過賠付。譬如一家之主投保了100萬意外保額,不幸因交通意外喪失一肢,保單可賠足100萬。這筆現金不限制用途:可用來應付復康治療、改裝家居,或作為未來數年的家庭生活費,讓家人有喘息的空間。意外保更能附加意外醫療保障,既能補貼醫保的墊底費,亦能覆蓋中醫跌打、物理治療等開支,令保障更周全。醫保、人壽、意外保,各司其職。真正的周全安排,不是三揀一,而是用三份保障編織安全網,萬一遇上風浪,你和家人仍可安然度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