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並非煙民,一個無煙的清新環境無疑對所有市民都有好處,但凡推動任何控煙政策也應顧及成效及對經濟影響。就如自2022年4月起實施了禁止另類吸煙產品(如電子煙及加熱煙)的入口及銷售,然而禁令實施3年後,街頭使用者仍隨處可見,吸煙人口的減少效果有限。相比之下,內地自2022年5月1日實施《電子煙管理辦法》,對另類煙進行規管後,2023年內地中學生電子煙使用率為2.4%,相比2021年下降了1.2個百分點,顯示有效監管的重要性。
城市智庫近期的調查結果顯示,市民對港府擴大對電子煙及加熱煙等另類煙禁制的做法仍有保留,僅21%受訪者支持。86%的受訪者認為擴大禁制未能有效杜絕電子煙的使用。調查同時發現,大多數市民支持參考內地的監管模式,包括對電子煙的生產及銷售商實施發牌制度、對電子煙徵收稅項,以及禁止在中小學及幼稚園附近設置銷售點。內地的成功經驗確實其實可供香港借鑑,內地實施了嚴謹的生產許可制度,從源頭上控制產品的質量與安全標準,這對於保護消費者至關重要。再者,規範化的銷售渠道管理能有效遏止電子煙的無序販賣,尤其是在學校周邊的禁售措施,能有效減少青少年接觸這些產品的機會。
要知道,香港面對的挑戰不僅在於如何減少吸煙人口,還包括打擊「太空油」的蔓延。禁令實施後,市場需求並未消失,反而轉至無法監管的黑市,使青少年接觸毒品風險大增。香港作為國際都市,應以靈活務實態度調整政策。借鑑內地監管框架,既能保護青少年、降低整體吸煙率,又助遏制「太空油」蔓延,維護城市形象與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