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技好比小孩子有潛質,現有技術就好比老人,就像電動車和傳統汽車的分別。(中通社)
上周五(10日)說了電話的歷史,說到它在發明的初期非但昂貴,而且不實用,因此被認為只是玩具,甚至被指是笑柄。這在新發明而言,是常見的現象,另一個很有代表性的例子,是火槍。
火槍大約在十四世紀已發明,直至十五世紀,它的攻擊力無論在有效射程、射速、精確度、穿甲能力、持續作戰能力等等方面,都遠不及成熟的弓箭,如英格蘭長弓、蒙古複合弓之類。
而且,早期的火繩槍在雨天完全無法使用,啞火率高達三成至一半,操作複雜又危險,稍有不慎就會炸膛;連續射擊 10發左右就會因為槍管過熱而無法使用。
更重要的是,早期的火槍只能有直線射擊,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早期的戰鬥,一排又一排站著的士兵,向對面直線開槍。反之,弓箭手可以曲射、平射、拋射,甚至可以一邊騎馬,一邊進行射擊。
不過,火槍之所以被發明,也有其優點,一是訓練容易兼成本低,二是對士兵體力要求低,皆因弓箭手需要極強的上肢力量,只有身強力壯的成年男性才能使用。
還有,弓箭造成的是穿刺傷,如果沒有命中要害,經過治療後很容易癒合;所以中國人會把箭浸以糞水,以造成傷口感染。至於火槍子彈造成的卻是撕裂傷和粉碎性骨折,威力大很多。
最大的問題是,在火槍出現之前,弓箭已經發展了數千年,達到了冷兵器時代的巔峰,但火槍卻是新發明,大有進步的空間。
因此,在火槍發明的早期,只是輔助武器,與弓箭混合使用,直至十六世紀,火繩槍開始在歐洲軍隊中佔據主導地位,1595年英國正式廢除長弓,將火槍作為軍隊的標準武器。歐洲人也是利用先進的火槍,殺光使用弓箭的印第安人,奪得了美洲。
從電話到火槍,我們可以看到,新科技在初發明時,其效率往往比不上舊有的、現有的技術。然而,新科技好比小孩子有潛質,現有技術卻好比老人,雖然技術精熟,但卻已沒有進步空間,這就是電動車和傳統汽車的分別,也是網約車和的士司機的分別。不消說,被淘汰者,如電報、書信、弓箭手,其心理煎熬是很痛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