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控煙條例比百多個其他國家更嚴勵。 (中通社)
全地球,哪些國家仍然容許人民自由收看《尼古喵喵》?
廿多年前,張五常問:何謂自由經濟?說香港的經濟不自由,大教授當年慨嘆:「幾年前我大略地計算過,一個月入十萬而盡花所有的香港人,其交給政府的稅(包括地價、汽油稅、出租車牌照價等)達百分之53。」是的,醫管局、資助教育、壟斷土地、壟斷貨運碼頭、供應房屋、大搞福利、強迫強積金等,這些皆與自由經濟背道而馳。至於西方智庫定期公布的所謂「自由經濟指數」,大教授更狠批「不容易想像有更糊塗的指數分析」。
大教授當年意想不到,香港今天排名第一的不僅是那個「侮辱自由經濟的指數」,有請Grok清晰展示香港另一個「冧巴溫」:
「《尼古喵喵》因頻繁清晰展示真實香煙品牌,目前主要僅在香港(衛生署依《吸煙(公眾衞生)條例》認定構成吸煙產品廣告,要求本地平台停播)與台灣(多數OTT因《菸害防制法》疑慮下架,當局表示遮蔽品牌並加警語後可重上)受限;全球其餘超過190個地區仍可合法收看,尤其透過Netflix全球授權(含日本正常播出),Ani-One等部分亞洲管道則受影響。」
然而,經濟自由程度從來不是由衛生署一個要求決定。當年,相關條例回歸前已在立法局通過;今日,條例應如何執行最終是由司法系統決定。逢「清晰展示真實香煙品牌」必禁,卻幾乎是本地網民共識。問題來了,當全地球人類都知道吸煙的健康風險,為甚麼超過190個地區仍可合法收看?「冧巴溫」的自由經濟城市,控煙條例究竟有否清楚列明任何情況下皆不准許「清晰展示真實香煙品牌」?
答案是沒有,即使香港的控煙條例已比百多個其他國家更嚴厲。首先,根據相關條例「廣告如以勸阻吸煙為目的,則不視為吸煙產品廣告。」另外,「凡沒有或不擬就任何吸煙產品的意外出現或附帶出現,或任何吸煙產品的商標、商業名稱、牌子名稱或標識的意外出現或附帶出現,付出有值代價,則該產品、商標、名稱或標識的意外出現或附帶出現,並不屬吸煙產品廣告。」這解釋到以往在不同電影「清晰展示真實香煙品牌」的情節,是為合情合理的創作自由留一點空間。
不要誤會,市民有權投訴,衛生署亦有權按他們對條例的理解執法,而平台更有權按他們對條例的不同理解在法庭抗辯。作為支持自由經濟的經濟學者,我只想補充:(一)本地條例沒有逢「清晰展示真實香煙品牌」必禁;(二)全球超過190個地區仍可合法收看;(三)沒有證據顯示這種控煙手段有助降低吸煙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