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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2019-03-11 06:00:00

評論股息稅前,先定義是否針對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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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派息成本倘高於私人公司,或影響上市意欲。 (資料圖片)

上市公司派息成本倘高於私人公司,或影響上市意欲。 (資料圖片)

話說某網媒提出政府徵收股息稅,拍檔說要在節目中聲援,我說,對方的6重點食過夜粥,參考並反駁了反對股息稅的立場,不比郊野公園環保盲毛的胡說八道,有點難打。

誰知拍檔說:「睇咗啦,完全唔覺得合理。」我為了聲援朋友,支持拍檔,唯有細心重看對方的6點,哦,好彩都不是太難打啫。
 

先說對方的6點:

一,雙重徵稅可用稅制去解決部分問題。二,美國有參議員提出修訂,限制企業回購(以代替派息)。三,很多國家都有股息稅,香港不會因此失去競爭力。四,免稅額針對大戶,減輕小戶負擔。五,可以用稅制來解決(因收股息稅而產生的)債權融資優於股權融資的問題。六,簡單低稅制已慢慢由傳統優勢,變成了負擔。

此文的第一個基本性錯漏,在於沒有定義清楚究竟甚麼是股息稅:這究竟是只針對上市公司的股息稅,還是通行於所有公司,甚至是無限公司?

如果是只針對上市公司,那麼,這即是令到上市公司的派息成本高於私人公司,有一些財政穩健的,例如「太古股份」(019),倒不如私有化算了。又或者是,財政穩定的優良公司,會望而卻步,索性不上市了。所以,這肯定會影響到整個股市。

好了,如果是遍及所有的公司呢?這就會非常擾民,因為非上市公司的數目比上市公司多得多,如果是家族公司,可以用出糧給家人,以及衣食住行開公數的方式,去解決這問題。但如果是合伙投資,例如幾個朋友夾錢給一位廚師開酒樓,如果不派息,投資便無法回本,但如果派息,又會被雙重抽稅,這該如何是好呢?

有一些空殼公司,例如持有收租物業,租金回報已不高,怎可能雙重抽稅?租金收入亦不可能retain在公司,因為可能會把公司轉名。

一篇文章如果連基本定義都不清楚,連對或錯都算不上,只能算是通篇的胡說八道,立論在浮沙之上。寫經濟評論,最糟的是沒有實戰經驗,如在市場投機,或是營商開公司等的實務運作,只是在腦中的幻想,加上抄抄西方的文章,這些閉門造車的評論,香港實在太多了。

至於其6點評論,周三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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