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同朋友講起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生態位。
我在本欄說過不止一次,金融中心只有三種,一是世界性的霸權,也即是二千年前的羅馬帝國,接近一千年前的蒙古帝國,二百年前的英國,今日的美國。
二是地方性的強權,它不用做全世界的金融中心,因為國家夠大夠富有,只做自己國內的生意,便足夠了,例如中國、日本,都是。
三是國際金融中心,條件是它既有完善法制,又不太強,不會有膽子吃掉投資者的錢,例子是今日的倫敦、新加坡,英屬處女島,香港也是這一種。這種地方,說穿了,只是洗黑錢中心,像一百年前的瑞士,本來是窮國,靠著打了兩次世界大戰, 吃了大量黑錢,方才變成了富國。
香港本來是第三種,因此,中國一旦要吃掉它,就沒有人會把錢放在香港了。所以,《逃犯條例》一通過,香港就會完蛋了。
朋友講出了以上的一番話,我完全同意。不過,問題在於:
這些年來,香港作為金融中心,跑掉的錢,十居其九,是哪裏來的呢?
答案誰都知道:中國。
所以,理論上,香港是吸入外資的入金位,可是,當把中國經從香港跑掉了的資金也扣除了,就算不是出血位,也大打折扣。正因如此,中國才會下了秤砣鐵了心,非要通過《逃犯條例》不可,皆因不把大洞口堵住,香港吸納多少外資,用途也不大。
反之,只要堵住了中國走出來的資金,就算香港元氣大傷,但只進不出,所得到的,也是淨賺。當然了,《逃犯條例》對香港,是百害而無一利。這些年來,香港在金融界賺到的easy money,最易吃的那部分,就是內地貪官污吏的黑錢,正如倫敦作為金融城,最容易賺的,是俄羅斯逃過來的黑錢,新加坡最易賺的,是在中東跑過來的錢。
至於正派的錢,不是賺不到,但毛利率低得多,而且,正是有些不怕虧本的黑錢,拉高了本地的平均投資回報,才能作為催化劑、引力子,把正派的錢都引過來了。
如果不是玩洗黑錢遊戲,金融業的營業額應和GDP差不多,絕對不會像香港般,遠遠高過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