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打工仔都有一份公司團體醫保,以為「有就得」,卻往往到索償時才發現保障缺口。要真正安心,關鍵在於懂得善用「公司醫保」與「個人醫保」,發揮互補作用。
首先,必須認清公司團體醫保的局限。企業為控制成本,通常只保障基本醫療開支,手術費、麻醉師費和雜費賠償均設有限額。一旦患上癌症,需要標靶藥、免疫治療等治療方案,公司醫保往往只覆蓋小部分開支。很多公司醫保亦不設「出院後門診」或「出院後中醫護理」保障,打工仔往往要自掏腰包。
個人醫療保險的作用,正好能填補這些缺口。最理想的配置,是揀選一份設有「自付費」的個人醫療計劃。索償時,可先用公司醫保賠償,餘下的醫療費用再由個人醫保理賠。
舉例說:入院總開支35萬港元,若購買了一份設有2.5萬港元自付費的高額自願醫保,只要公司醫保賠償額超過自付費,餘額便由該份自願醫保全數支付。這樣既能享有高額保障,保費亦因設有自付費而大幅下調,哪怕遇上大病,也毋須擔心公司醫保限額「爆煲」。
此外,個人醫保更是持久的「安全網」。轉工時會失去公司的醫療保障,若在待業期間不幸患病,沒有個人醫保便會出現保障真空期。
而住院現金類個人保險更可與實報實銷的公司醫保同時索償,彌補住院期間的收入損失,避免「手停口停」,亦值得考慮。
趁健康時建構好「公司+個人」的醫療組合,才是對自己與家人最負責任的安排。
✽「自付費」(俗稱「墊底費」):是指客戶向保險公司索償時,須自行支付的定額醫療開支,餘下的費用會由保險公司根據保單條款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