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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出版:2026-Jul-13 04:00
更新:2026-Jul-13 04:00

由網約車車主購買第三保 Everything is W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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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網約車的第三者保險由平台購買會簡單得多。(中通社)

如果網約車的第三者保險由平台購買會簡單得多。(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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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際經驗,網約車商業服務期間的保險是由司機還是平台購買?為甚麼?

沒想過再為這題目花筆墨,但有讀者留言問道:「每架網約車應該為自己架車買商用保險,因為由平台代買,對的士保險不公平,每架的士都由車主承擔,費用低至4萬,高至6至8萬,你哋覺得公平?因大家都係做生意。」另一邊廂,運輸及物流局長曾公開表示:「相信由現有私家車的保單上作延展較為簡單。」而根據立法會文件,運輸及物流局解釋:「我們初步認為由網約車車輛的登記車主購買有關的第三者風險保險較為合適。 這個安排與現時由登記車主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的做法一致,亦確保即使日後有關網約車車輛透過不同持牌平台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相關行程均可無縫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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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補充,今日呢度Everything is Wrong!公平?錯,唔關事。簡單?又錯,複雜得多。做法一致?再錯,做法違反國際經驗。

首先,多謝讀者留言,但第三者保險的合約安排是市場效率問題,與公平無關。網約車服務的商業模式,主要是平台以中間人身份提供配對技術以至收費系統等,而司機提供的當然是載客服務。從生產角度,平台與司機各有投入,平台從車資扣取佣金可視作一種「分成安排」。因此,第三者保險由平台或司機購買,根本不構成任何公平問題,因為保費最終可透過佣金的市場調節部分轉嫁另一方。例如,當保費由平台支付,佣金在公平的競爭之下向上調,適當反映保險成本。其實,的士行業的保險一向由車主(包括車行)而非司機負責承擔購買,而保費增加從來是車租及保險墊底費上升(保費藉此倍分轉嫁給司機)的主要原因,因此整個出行服務的參與者(包括乘客透過車資)都在市場競爭之下公平地分擔保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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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第三者保險由誰負責承擔購買是效率問題。由現有私家車的保單上作延展,卻沒有效率,因為合約一點也不簡單。局長應該比我更清楚,跟全職搵食車不同,網約車司機是零活就業的典範,因此大部分網約車司機對未來一年甚至一個月之間的服務時數是不確定的,而最終時數視乎正職收入及家庭狀況,複雜的交易導致釐定保費的交易費用大增。相比之下,第三者保險由平台購買才簡單得多,因為個人的零活就業難測,加起來的總供應量就相對穩定。因此,由平台購買大規模購買,除了數據及議價上的優勢,交易費用大減就是多得交易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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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當局請聽聽Grok回應保險由誰購買才算一致:

「根據國際經驗,網約車商業服務期間(接單後或載客中)的保險,主要由平台購買或提供高額商業責任險(primary coverage),司機則負責個人基礎車險與可選補充。在美國(Uber/Lyft模式)、中國(滴滴等)及多數歐美國家,法規均要求平台作為承運人承擔此階段主要保障責任,平台透過批量採購維持1百萬美元以上責任險,涵蓋乘客與第三方風險;這是因個人車險排除商業用途、平台具規模經濟優勢、能利用數據優化風險管理。」網約車平台擁有全程行程數據,要無縫獲得保障我看不出技術上有甚麼難度。強制由登記網約車車主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拒絕與國際以及祖國接軌,只會打擊本地靈活就業和削弱網約車服務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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