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一些老一輩傳媒人,常說「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然而,近日香港發生一宗大型犬隻在短時間內接連咬死兩隻小狗的悲劇,卻成了全城熱話的大新聞。事件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除了情節駭人聽聞,更因為發生在社會對寵物政策高度敏感的時刻,讓人即時聯想到政府剛於上月放寬食肆攜犬入內的新安排。
其實,以往到一些偏遠地區考察時,都不難見到「放養」的犬隻在村內自由走動。有些懶洋洋地躺平曬太陽,看似溫和;有些則地域性極強,一見陌生人靠近,便即時撲出、狂吠不止,甚至追趕車輛。這些在鄉郊看似「常態」的場景,背後一直潛藏著不可忽視的安全隱患,只是過去因為地點偏遠,問題未有被放大檢視。
然而,隨著寵物經濟升溫,攜犬出入市區公眾場所的機會大增,大型犬隻傷人的風險便不能再以「個別事件」或「鄉郊常態」來輕視。
根據現行法例,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犬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長度不超過兩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云云……法例在,但法例的執行細節仍存在明顯缺口。
因此,政府必須加快檢視並加強監管大型犬隻的相關條例。除了嚴格執行現有的牽引和晶片登記規定外,更應參考內地部分城市已落實的「新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致其傷人的罰則提升至行政拘留層級,以提高違法成本。同時,針對「寵物友好」場所的營運,應盡快制定更清晰的准入標準與衛生安全指引,避免政策原意被個別疏忽行為所玷污。唯有透過完善法規、嚴厲執法與公眾教育多管齊下,才能避免同類悲劇重演,真正實現人寵和諧共存的文明願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