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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2021-09-01 04:30:00
日報

楊明推翻認罪答辯 清洪法律意見成爭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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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離開法院時心情沉重,更不理女友快步走上車。

楊明離開法院時心情沉重,更不理女友快步走上車。

楊明(原名:林明樂)去年8月駕駛平治房車,在山頂馬己仙峽道失事撞壆,被控不小心駕駛等罪,早前楊明只承認「不小心駕駛」,但當裁判官宣判楊明需要等候背景報告,他隨即要求撤回認罪決定,獲法庭批准推翻認罪。律政司不滿要求覆核,案件昨日就此開庭,裁判官鄧少雄聽畢控辯雙方論據後,將案押後至10月21日裁決,楊可繼續保釋候審。
 

楊明、莊思明到庭時並肩而行。

楊明、莊思明到庭時並肩而行。

控方:清洪意見只涉判決
楊明昨日由女友莊思明陪同上庭,抵達東區裁判法院。主控官萬德豪指,時任辯方律師清洪給予楊法律意見,若認罪的話「有可能」不用坐監,然而「任何心智成熟嘅人都知無一定呢樣嘢」,而他給予的法律意見,只是關於判刑而非控罪條文、內容等,法庭也不清楚清洪當時是否「實牙實齒」,或被告有沒有因為其說話而改變答辯,認為法庭容許被告更改認罪答辯,必須有非常確實證據。辯方資深大律師許紹鼎則引用案例,證明本港曾有案件推翻認罪答辯。


法官質疑 愈醉可避刑責
辯方又強調,被告當時醉酒,警方在被告非清醒狀態抽取樣本是不合程序,而非楊故意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裁判官認為按照辯方的說法,飲得愈醉便可以逃避責任,會與條例的訂立原意背道而馳:「飲咗酒就唔應該揸車,大家都知依樣嘢,而且佢(楊明)已經有前科。」裁判官表示需時考慮案情,案件會在今年10月21日裁決。楊明離開法院時一面愁容,沒有停下受訪,莊則願意停下給傳媒拍照。

莊思明願意給傳媒拍照,但楊明沒有理會她逕自上車。

莊思明願意給傳媒拍照,但楊明沒有理會她逕自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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