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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2018-05-31 06:00:00

法庭拍照女被告拒法援 唐琳玲:耶穌話我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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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子唐琳玲早前涉嫌在法庭內拍照,前日因未有按時交保釋金,被警方拘捕,法院昨開庭處理。警方在唐的手機找到3張在庭內拍攝的照片,分別拍到控辯雙方律師及部分被告。而曾稱「我喜歡拍照就拍照」的唐琳玲,昨再語出驚人,指自己曾與耶穌談話,耶穌亦認為她無辜;又指法援律師不夠專業,決定自辯。法官陳慶偉將案件押後至今午開審,期間唐琳玲需交由懲教署看管。

 

唐琳玲(右)昨由警車送到高等法院應訊。

唐琳玲(右)昨由警車送到高等法院應訊。

唐琳玲上周三在法庭公眾席拍照,她拒絕承認藐視法庭,原本獲准以5萬元保釋待審,但因未有按時交保釋金,前日被捕及由警方扣押,昨早由警車送到高等法院應訊。控方指,警方前日已向3名證人錄取口供,而唐則保持緘默,但願意向警方提供手機密碼,警員在其手機內,找到3張在法庭審訊期間所拍的照片,照片拍攝到控辯雙方律師及部分被告的樣貌,又指如有需要可傳召3名證人及警員上庭作供。


官問是否有精神病 唐:絕對沒有
唐琳玲昨解釋,未有依時交保釋金,是因為遭人偷去現金及信用卡,又指給予法庭的地址是存在,只是寫得不清楚。她又表示,當日在庭內看到有人用手機錄音及打電話,違反守則,但法官沒有阻止,又以普通話稱「昨天我跟Jesus(耶穌)交談,祂認為我是無辜」,又指耶穌認為她沒有拍照。法官陳慶偉問唐琳玲有沒有精神問題,唐琳玲笑稱「沒有,絕對沒有」。法官詢問控方應如何處理涉及精神病被告的案件,控方指沒有類似經驗。

法官及後主動要求法援律師到庭,會見唐琳玲以提供協助。唐反問法援律師是香港人還是外國人,指自從上次經驗後,她對在港執業的外國人失去信心,認為他們「不夠資格」,又指可自行安排律師。法官回應指,若唐能自行安排律師就最好,因她報稱的收入不符合法援要求,法援未必願意幫忙。唐後來改口指,希望與法援律師見面,又謂自己是來港學習法律制度,了解一下法援也好。

 

唐將自辯 稱發現一些線索
唐琳玲與法援律師會面後,昨午拒絕由法援署作代表,指法援律師不夠她本人專業,認為自己有資格代表自己,決定自辯。法官向唐解釋,案件會在今日開審,她屆時可盤問證人及作陳辭。唐表示已閱過證人供辭,及在其手機中搜出的相片,「已經發現一些線索」,就是相中有一名女士正使用手機,不知道她是打電話還是錄音。唐認為,若自己違法,該女士的行為亦是違法。法官要求她今日盤問證人或陳辭時,再告知他上述事情。

唐琳玲隨後再詢問法官,法庭內「不准攝影」標誌是一個告示還是一條法例,法官指,在法庭內攝影,在法律上及高院規則上亦不容許。唐琳玲再問該標誌是針對哪一個區域時,法官拒絕回答,指自己並非她的法律顧問,並再次提醒唐要爭取時間細閱證供。案件會在今午開審,期間唐琳玲交由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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