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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11:15:00

Google應港府要求3次提供用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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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應港府要求3次提供用戶資料。(HKFP)

Google應港府要求3次提供用戶資料。(HKFP)

《港區國安法》於香港實施後,各大科技公司包括Facebook、Twitter、Telegram及Google等,表明倘若港府要求索取資料,需要經美國當地司法部門申請,並要通過司法互助協定(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審核程序,過程相當複雜。英文網媒HKFP報道指,Google於去年7月至12月期間,有3宗個案未經美國當局審批,直接交出用戶資料予香港執法部門。

報道指,港府去年下半年共提出四十多次交出資料要求,而Google答應交出資料的個案有3宗,當中2宗與人口販賣有關,與《港區國安法》無關,並有裁法法院批出的搜查令;另外一宗則與嚴重可信的生命威脅有關,屬緊急披露申請,其餘的個案申請則被Google拒絕。

Google:涉國安法仍需經外交程序處理

Google表示,交出的內容數據中,並不包含用戶的內容數據(content data),但HKFP指Google一般政策表明,可交出元數據(metadata),例如訂閱者的電郵、電話及IP地址等。Google又稱,按照其全球政策,緊急披露申請無需向美國當地司法部門申請,又指涉及包括《港區國安法》在內的要求,港府仍需通過外交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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