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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2 13:30:00

【港區國安法】「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案 交指定法官審是否涉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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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案交由指定法官審理。(資料圖片)

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案交由指定法官審理。(資料圖片)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早前擺街站時涉喊敏感口號,其後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他一直還柙不淮保釋。有關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審訊,法官聽完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將案件交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明早10時再在區域法院開審,處理有關案件是否屬危害國家安全問題,避免潛在越權情況而遭受任何一方提出司法覆核挑戰。

在庭上,控方指被告涉嫌干犯的發表煽動文字罪,具顛覆國家意味,認為案件應由指定法官審理;但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質疑案件過去並非由指定法官審理,控方今次提出申請是雙重標準。

現年48歲的譚得志被控14項控罪,包括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發表煽動文字等,涵蓋今年3月至7月的3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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