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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5 15:53:00

廉署起訴政總外判物業經理及保安員涉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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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一名物業經理及一名保安員涉收賄。(資料圖片)

廉署起訴一名物業經理及一名保安員涉收賄。(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間物業管理公司一名物業經理及一名前保安員,控告兩人涉嫌串謀每月從一名保安員收取1,500元賄款,以讓對方繼續獲公司僱用。兩名被告已獲廉署批准保釋,以待本周三(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楊偉智(51歲)及陳秋和(64歲),分別為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經理,以及佳定前保安員,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楊偉智於案發時負責政府總部的物業管理工作,陳秋和則受楊偉智監督。

控罪指兩人涉嫌於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另一名受楊偉智監督的保安員串謀,使楊偉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該保安員接受每月1,500元,作為協助他繼續受僱於佳定的誘因或報酬。據報楊偉智從上述保安員接受賄款共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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