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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9 17:52:00

控方反對楊明推翻認罪決定 不小心駕駛案押8月底續審社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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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反對楊明推翻認罪決定,不小心駕駛案押8月底續審社續准保釋。(楊明@IG)

控方反對楊明推翻認罪決定,不小心駕駛案押8月底續審社續准保釋。(楊明@IG)

原名林明樂的藝人楊明,去年8月駕車在山頂馬己仙峽道撞壆失事,撞毀80年歷史石牆,被警方控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覆核聆訊,押後至8月31日續審,楊明以原先的保釋條件繼續保釋。

楊明庭上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名,只承認其餘兩項控罪。今年4月續審時,楊明一度被判還柙,其代表律師清洪團隊最後向法庭提出,承認辯方向被告提供錯誤訊息,令被告誤以為不會因不小心駕駛控罪接受任何監禁式刑罰,因而推翻之前2項已承認的控罪,同時表明不再代表被告答辯。裁判官批准,而案件將安排於5月11及12日重新審理,結果楊明毋須還柙上囚車,准以保釋即時離開法庭。

控方反對楊明推翻認罪申請 法庭批准申請亦錯

主控官萬德豪指,控方反對上次代表楊明的律師推翻認罪的申請,亦認為法庭批准申請是錯誤的,重申答辯是嚴肅程序,法庭甚少准許被告更改是否認罪,又強調不會撤回覆核申請,因為相關法律程序已啟動,被告本身亦不應改變認罪答辯。楊明今天改聘辯方資深大律師許紹鼎代表,建議控方撤回申請,否則裁判官需要考慮如何折衷處理,包括裁定推翻認罪是否正確等。

控辯雙方就多個法律觀點,辯論接近2個半小時。最終裁判官要求控辯雙方,就「自我醉酒」能否成為抗辯理由進行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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