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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8 06:00:00

製假入息文件助友買「白居二」 廣告公司東主判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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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廣告公司東主涉以假工作及入息證明,協助一對夫婦朋友申請「白居二」計劃以便免補地價買居屋,東主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大圖)承認作出虛假陳述,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謝國鴻(38歲、圓圖),為廣告公司東主,辯方指被告背景報告正面、無案底,當時只是打算幫助朋友,沒有報酬,就事件已深感懊悔,承諾不會再犯。
 

案情指,被告與涉案夫婦譚浩傑(39歲)及胡嘉朗(36歲)是朋友關係,該對夫婦擬透過「白居二」計劃置業,申請人家庭月入需低於計劃的4萬元上限,該夫婦於2013年向房委會呈交工作證明文件,當時顯示胡嘉朗任職知名化妝品公司的產品採購員,與丈夫的月薪合共約3.9萬元。 

至2014年夫婦獲批購買資格後,月入為40,535元,房屋事務主任要求他們釐清入息及提交證明。他們之後提交文件,顯示胡嘉朗已轉職到被告的廣告公司工作,月薪1.6萬元,較化妝品公司月薪少約3千元,而兩夫婦家庭月入總額更降至3.7萬元。夫婦最終於2014年6月獲發購買資格證明書同提名信後,成功以聯名方式免補284萬元地價,購入483萬元筲箕灣東旭苑一單位。

廉政公署接獲貪污投訴並經調查後揭發案件,並證實胡嘉朗從來沒有受僱於被告的廣告公司。至於同案的該對夫婦涉嫌偽造文書申請白居二買居屋,早前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將於本月29日作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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