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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2 18:25:00

37歲男涉迷姦女經紀脫罪 辯稱女事主主動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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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迷姦女保險經紀,37歲被告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涉迷姦女保險經紀,37歲被告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一名29歲女保險經紀懷疑喝下混入安眠藥的啤酒後,聲稱遭37歲有意投保的男子在他家中強姦。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裁決,陪審員經過退庭商議6小時後,以5:2裁定37歲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情指,37歲被告林劍峰被控在2018年8月29日於長沙灣東寧大廈的家中強姦女事主X。被告稱案發時任職銷售員,2015年與女事主X首次接觸,X透過微信「附近的人」定位功能找到被告和傳信息,被告指X當時問他「有無興趣搵援交」,提及價錢為3,500元,惟女事主X強調自己並無提過願意與男被告發生性行為。

女事主稱不知被告有無暴力傾向故強忍

女事主X在庭上供稱,她當日喝了半罐啤酒不久便失去意識,醒來見到被告正與她性交,惟她全身乏力無法反抗,又「唔熟悉」被告,不知被告有否暴力傾向,以及不知道所在地的地址,故一直強忍到自己能安全離開為止,翌日在醫院檢查時,法醫才在她的血液樣本中發現有安眠藥的成份。惟被告強調女事主與他性交過程中都是清醒,又指女事主曾表示只要同他買保險「做咩都得」。

被告又指。當日女事主X提出要上他的住所飲酒,酒後她面部雖紅,但絕非失去意識,X之後忽然由摺櫈走上床,似乎給被告「可以上床」的訊息,之後二人開始發生性行為,期間女事主從沒反抗。被告指,與X性交時,因為擔心遭對方設局及威脅,於是放置手機偷拍他們的對話,證明X清醒,事後被告指暫時不會跟女事主X買年金和基金,X回應說不用解釋及會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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