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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9 04:30:00
日報

投訴裁判官何俊堯對警不公 6宗不成立2宗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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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法院前裁判官何俊堯(圓圖),在任期間被投訴輕判被告及斥責警員證人態度輕佻及蔑視。投訴涉及8宗案件,司法機構完成其中6宗調查,總裁判官認為全部投訴不成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同意總裁判官的意見。
 

司法機構表示,總裁判官經已深入了解,及閱讀6宗案件的裁決或判刑理由的錄音謄本,認為相關案件的裁決、判罰是裁判官經過獨立斷案而作的司法決定,又指留意到律政司沒有就這6宗案件的裁決或刑罰有判刑過輕或偏頗為由,提出上訴或覆核刑期申請,這與總裁判官就投訴的結論吻合。基於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總裁判官不適宜,亦不會以行政職能干預任何的司法決定。

至於其餘2宗由裁判官何俊堯處理的案件,司法機機指出,由於律政司向上訴法庭提出刑期覆核的申請,要待司法程序完結後才作跟進。何俊堯上月已被調往高等法院出任暫委副司法常務官。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歡迎司法機構的決定,認為法庭對相關投訴有了清晰的回應,呼籲任何人不要再針對個別法官上綱上線。但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則要求司法機構正視令人感覺偏頗的問題,並有系統處理。

另外,司法機構宣布,為了增加透明度,藉以加深市民了解法庭判決的理由,從本月起司法機構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就一些可能引起廣泛公眾關注的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判決製備撮要,並將上載於司法機構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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