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Block Ad Block
本地
2020-11-25 11:38:00

【施政報告】林鄭:公務員事務局稍後公布現職公務員宣誓方法

分享:
林鄭月娥表示,公務員事務局稍後公布現職公務員宣誓方法。(蘇文傑攝)

林鄭月娥表示,公務員事務局稍後公布現職公務員宣誓方法。(蘇文傑攝)

特首林鄭月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當中提到公務人員宣誓問題。她說,根據 《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特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6年11月7日亦通過有關解釋,明確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相關新聞:【施政報告】林鄭:國安法維穩效果顯著 部分頭面人物明顯收斂

此外,《港區國安法》第35條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本月11日亦通過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明確議員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等,將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因此特區政府將在今年內提交草案,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和《立法會條例》等本地法例,以完善宣誓安排及處理宣誓就職後因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而須承擔的法律後果和相關的法定程序。

林鄭月娥續稱,根據《基本法》第99條,公務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特區政府已明確,所有由今年7月1日起入職的公務員須經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至於其他現職公務員,公務員事務局長稍後會公布具體落實方法。

Ad Block
請接受以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以示你同意am730內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了解更多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