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立法會換屆選舉將首次於口岸設置票站,包括香園圍、羅湖及落馬洲口岸,共有2.2萬內地港人登記投票。人稱「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本月初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邊境投票站決定違反《基本法》,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高院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參閱律政司呈交的書面回應後,認為毋須開庭便可斷定申請人的論點沒有可議之處,今日(13日)遂頒下判詞,拒絕受理申請。
申請人為郭卓堅,建議答辯人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則被列為具利害關係的一方。入稟狀指,局方安排令並非通常居港的人士亦可投票,而全港所有票站均容許傳媒監票,惟邊境票站不容監票,質疑違反《基本法》第25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權力。
官:容許公眾傳媒監票屬酌情
法官於判詞提到,申請人錯誤理解法律,並指容許公眾及傳媒在票站監察點票過程不是法定權利,而是選舉主任酌情准許,而且候選人亦有權派代表到口岸票站監票。另外,申請人提出選民登記在今年7月結束,而政府在本月開放予內地港人登記投票,應判處無效。判詞則指,申請人混淆選民登記及登記使用口岸票站。
對於申請人指,港府沒有在台灣推出相似措施,質疑港府不承認台灣為中國一部分,違反《港區國安法》。判詞則回應指,票站必須設置在港境內,不可能在台灣設置票站,而申請人亦沒有就三個口岸票站的選址提出質疑。綜合上述論點,法官認為申請人的所有論據均不成立,因此拒絕批出訴訟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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