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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6 17:04:00

【7千萬佣金】沒有留意「佣金」用字 周星馳:我認為係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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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指,沒有留意「佣金」用字,他認為是心意。(資料圖片)

周星馳指,沒有留意「佣金」用字,他認為是心意。(資料圖片)

影星周星馳遭舊愛于文鳳入稟追討逾7千萬投資分成案,在高等法院續審,周星馳接受代表于文鳳的資深大狀袁國強盤問。

庭上文件披露,周星馳曾將山頂普樂道投資獲利的1,492萬元標示為「佣金」予于文鳳。周星馳回應當時沒留意用字,「佢寫佣金咪寫佣金囉,錢都係咁比」,又指兩人對分成的想法不用,他認為是「心意」,于文鳳則認為是「非得要做嘅嘢」。

袁國強提到,周星馳於2011年就尖沙嘴加連威老道物業,向于文鳯支付177萬元,當時二人已分手一年多。周星馳指,已不肯定是哪一年。

袁國強引述周星馳證人供詞指,自1998年起有一段長達12年的情侶關係,關係於2010年3月終止。質疑2011年4月,周星馳對于小姐不再愛慕、愛戴,仍支付該筆款項。周星馳稱于文鳳先提出分手,但他於2010年7月看見報道,明白于文鳳有新男友,才確信正式分手。周星馳說「我同于小姐嘅關係呢,關係由情侶變成慢慢會淡,之後變成朋友嘅關係,最後個關係再轉差呢,就變咗朋友都唔係喇。」但始終為對於覓得心上人「戥佢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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