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灣仔831暴動案等被告脫罪正式提出上訴。(資料圖為律政司長鄭若驊)
律政司就去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案中,7名被告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正式以案件呈述形式提出上訴。律政司指原審的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裁定該批被告暴動罪名不成立,皆因未能合理而全面考慮及分析案中整體證據、或未能處理針對各被告的證據,並且考慮了不相關的元素。至於早前已被律政司上訴的社工陳虹秀批評,律政司上訴追打,令被告承受不必要壓力,亦令人更不信任司法部門。
法官沈小民在上月31日頒下判詞,指控方沒證據顯示一眾被告被捕前的作為,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各被告參與暴動,他說當晚出現的情況並非香港常見的現象,不能排除當中有人想在現場見證,法庭不應把穿黑衣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認為這個做法有機會冤枉無辜的人。沈小民又提到,部分警員作供時不誠實,包括被問到部分被告被捕後傷勢由來時,表現迴避,未能令法庭依賴相關警員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