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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8 15:08:00

一消防員兩學生認非法集結等罪 還押至下月15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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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員兩學生認非法集結等罪,還押至下月15日判刑。(資料圖片)

一消防員兩學生認非法集結等罪,還押至下月15日判刑。(資料圖片)

去年11月10日多人在旺角示威,一名34歲消防員、一名26歲兼職銀行職員及一名17歲中學生被捕,3人今早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拒捕、管有違禁武器等6項罪名,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判刑,所有被告還押候判。

案發當日,百多人在彌敦道至山東街範圍聚集,警方驅散期間截停3名被告,其中任職消防員的被告方志雄,被追捕前曾丟棄手上的汽油彈,在被捕時反抗,擊中警員面罩,其後被搜出彈簧刀、無線電通訊器及鐵筆等物品。

方志雄透過律師求情,並呈上17封求情信,當中有超過50名同僚聯署,指他受同僚歡迎,在同僚心目中無私、熱心和勇敢,加入消防處10年,曾參與2017年的飛鵝山搜救行動並獲「花雞繩」嘉許。他指自己因一時盲目犯案,他對事件深感後悔,若時間能倒轉,他將作出不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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