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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8 04:30:00
日報

團體籲非長者單身人士納入計劃 輪候公屋3年者可申津貼 試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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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指,逾九成住戶憂未有租管下,被業主加租蠶食津貼。(資料圖片)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指,逾九成住戶憂未有租管下,被業主加租蠶食津貼。(資料圖片)

特首林鄭月娥去年10月公布《施政報告》時,提出為輪候公屋3年仍未獲編配單位的非綜援人士發放現金津貼。當局昨公布試行3年的計劃詳情,料首批9萬名合資格者,可最快可於下月底起領取津貼,按住戶人數獲得1,300至3,900元的現金津貼,直至首次編配單位為止,惟只涵蓋公屋一般申請者,未將非長者單身申請者納入計劃。有壓力團體認為,安排明顯不足,冀政府將非長者單身申請者亦納入計劃。
 

合資格申請者為輪候公屋最少3年,仍未獲首次公屋編配,沒有申領綜援且現居地並非公營房屋,例如房委轄下中轉屋、房委/房協轄下出租單位。房署會於本月底,率先向9萬名截至今年7月底已輪候3年的合資格人士發出申領表,該表將印有申請者資料,不能轉讓,最快可於下月底取得相應現金津貼(見表);若申請者7月初寄回表格,當局延至8月才完成登記,會於8月底一併發出7月份津貼。

(鍾式明攝)

(鍾式明攝)

部分公屋申請者或不滿當局首次編配的單位,會等第二或第三次編配更佳單位才接受,惟房屋署長王天予(圓圖)強調,現金津貼計劃只會發放至首次編配為止。至於為何金額偏低,以及不涵蓋非長者單人申請(計分制)者在計劃,她僅回應計劃參考綜援機制,不欲設新審查機制。


招國偉促盡快落實租管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認為,現時安排有明顯不足,建議當局參考房協正推行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容許配額及計分制下輪候逾6年或以上的申請者申領現金津貼,以及盡快開展「劏房租管」的立法工作,加強保障基層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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