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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6 12:45:00

美司法部將《星島日報》美國版定為「外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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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美國版被美司法部定為「外國代理人」。圖為《星島日報》美國版網頁。(《星島》美國版網頁截圖)

《星島日報》美國版被美司法部定為「外國代理人」。圖為《星島日報》美國版網頁。(《星島》美國版網頁截圖)

美國因應《港區國安法》實施,暫停香港特殊待遇。外媒指,美國司法部把香港歷史悠久的中文報紙《星島日報》的美國版(Sing Tao US)定性為「外國代理人」,據報是美國政府在與中國關係緊張、美國取消香港的特殊待遇的背景下採取這一做法。

《星島》據報曾稱不受中共影響惟不受理

雖然《星島日報》對其作為「外國代理人」的地位提出異議,但《星島日報》的美國版在周一(23日)根據《外國代理人註冊法》(FARA)提交的文件,美國司法部認定該報在美國的業務符合「外國影響力」的條件,《星島日報》不得不於註冊文件上,在「由外國政府、外國政黨或其他外國委託人所有」一欄內打勾。

據報《星島日報》稱,這家總部位於香港的公司是私營企業,不受「中國共產黨控制或影響」,他們與在美國經營的其它營利性媒體公司的處境相似,但美國司法部的FARA(外國代理人註冊)部門已經得出結論,認為《星島日報》的美國版構成了出於FARA目的的政治活動。

《星島日報》是由華僑富商胡文虎1938年在香港創辦的報紙,歷史悠久。它在美國的紐約市、舊金山以及洛杉磯都有業務,其後《星島日報》轉手給何柱國,本年何柱國將《星島日報》賣給中國房地產大亨郭英成的女兒郭曉亭,並辭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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