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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14:55:00

警署外搶警槍圖自轟 患病女囚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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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當日在警署外搶警槍片段被閉路電影拍下。(網上截圖)

被告當日在警署外搶警槍片段被閉路電影拍下。(網上截圖)

一名患有焦慮症及強迫症的女子,早前在大嶼山北警署外搶去1名警員的佩槍,企圖自殺。她承認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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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被告黃姓,報稱任職侍應,她被控本年2月9日在北大嶼山警署外搶一名警員的手槍,並成功將警搶拔出,惟最終被警員拘捕,她曾表示:「唔開心,我想自轟」。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搶槍過程有可能走火,有機會傷及他人,無論被告動機如何,整體行為嚴重,加上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都建議被告接受門診式的治療而非醫院令,判監無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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