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桃園市一名22歲男子於2023年與友人赴法資連鎖超市家樂福中原店閒逛時,因一時貪好玩以打火機點燃殺蟲劑噴霧引發大火,導致該店停業近半年(影片截圖)
台灣桃園市一名22歲男子於2023年與友人赴法資連鎖超市家樂福中原店閒逛時,因一時貪好玩以打火機點燃殺蟲劑噴霧引發大火,導致該店停業近半年。8間保險公司火損總理賠金額3.98億元(新台幣,下同,約9,788萬港元),提告代位求償,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判決應由涉事男子支付,案件可上訴。有網民評論判決,指這次玩火代價高昂,即使事主年收入有100萬元新台幣,賠100年也賠不完。
停業近半年
案發於2023年12月3日凌晨3時30分,22歲郭姓男子與兩名友人到該超市閒逛購物,期間在地下一樓清潔用品區拿起殺蟲劑並以打火機點燃,隨後若無其事放回架上。但殺蟲劑餘火未熄滅,引燃貨架其他殺蟲劑甚至爆炸,火勢瞬間延燒其他商品,致店內物品燒毀、煙燻,受到嚴重損害。消防歷經數小時才控制火勢。雖然事故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火災造成地下1樓及1樓的牆面、天花板等處嚴重毀損,部分設施也須重新修復、補強,家樂福因此停業近半年。
保險公司理賠家樂福後,8間公司聯合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因他未於言詞辯論日到庭,也未提出書狀聲明陳述,法院認為已合法通知他,他卻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綜合證據調查結果,依據保險公司聲請,以一造辯論判決他應支付保險公司3.98億元。
判入獄6個月
另外,被大火波及的家樂福商店街咖啡館,保險公司也向郭男代位求償,法院判決他須支付近98萬元(約24萬港元)。刑事方面,他涉犯失火燒毀現有人所在建築物罪,判囚6個月,得易科罰金。











